单位人民币定期存款

产品定义

单位定期存款是指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单位将符合规定的,单位所拥有的暂时闲置不用的资金,按约定的期限存入我行的整存整取存款。适用于所有符合规定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单位人民币定期存款不得用于支付结转。单位定期存款的期限分为三个月、半年、一年、三年、五年等五个档次(按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单位定期存款利息按存入日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利率计算,实行利随本清计息办法。到期日支取时,如适逢法定假日,我行可接受在假日前一天办理转账,照计到期息。如到期未办理转存手续,其逾期息均按支取日人民银行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提前支取的存款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定期存款利率在原定存期内人民银行如有调整变动,均按证实书开立日所订利率计付利息,不分段计息。

操作流程

客户在存入定期存款时,提供预留银行印鉴卡片三份,如果客户在我行尚未开立结算账户的,还应填写开户申请书和提供相应的开户资料,同时签发转帐支票和填写单位定期存款缴款单一式二联交我行,我行经审核无误并收妥款项后,填制《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以下简称证实书),一式三联,第一、三联我行留存,第二联交给客户作为存款依据。

存款到期,单位填制两联进账单连同加盖预留印鉴的证实书第二联,填写支取日期,向我行办理转账。单位定期存款凭预留印鉴办理支取。

单位提前支取定期存款,将证实书背面加盖预留银行印鉴,填制支取日期,连同两联进账单交银行。我行根据支取日挂牌公告的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部分提前支取的,提前支取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剩余存款换发新的存款证实书,按原证实书开立日定期存款利率和原定存期计付利息。定期存款可全部或部分提前支取,但只能提前支取一次。

客户遗失《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时,可向开户银行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正式函件并填写挂失申请书办理挂失手续。银行根据客户提供的情况,查实存款确实未被支付后,才能办理挂失手续,七天后未发生问题和异议,我行为客户补发新开户证实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