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信用证

产品简介

进口信用证是我行应进口商的申请,向国外出口商出具的一种付款承诺,承诺单据在符合信用证所规定的各项条款时,向出口商履行付款责任。进口信用证业务包括开立(开证、修改、注销、撤销)、到单处理(电提、审单、拒付)、承兑/付款。

产品特点

1.改善谈判地位。开立信用证相当于为出口商提供了商业信用以外的有条件付款承诺,增强了进口商的信用,进口商可据此争取到比较合理的货物价位。

2.风险较低。变商业信用为银行信用,银行的介入可以使贸易本身更有保证,通过单据和条款,有效控制货权、装期以及货物质量。

3.改善现金流。对于使用授信开证的进口商来讲,在开证后到付款前可减少自有资金的占用。

业务流程

1.开立信用证时需提交《进口合同》、《进口开证申

请书》、《进口开证合同》、《保证金入账通知书》。

2.我行根据《进口开证申请书》对外开出信用证。

3.单据到达后,若符合信用证规定,进口商应及时向我行付款或承兑/承诺,我行将对外付款或承兑。

4.单据到达后,若单单、单证存在矛盾出现不符点情况,进口商应及时做出接受或不接受单据的决定,授权我行对外付款/承兑或拒付。

温馨提示

首次开证要求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对外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法人身份证,并在支行已有相关授信,需办理保证金账户的开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