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包贷款

是指出口商凭符合条件的正本信用证,向我行申请用于出口备料、生产和装运等履约活动的短期融资。

产品功能

1、扩大贸易机会。在出口商自身资金紧缺而又无法争取到预付货款的支付条件时,帮助出口商顺利开展业务、把握贸易机会。

2、减少资金占压。在生产、采购等备货阶段均不占用出口商的自有资金,可以缓解流动资金压力。

办理指引

1、出口商提供信用证正本、出口销售合同及我行要求的其他材料申请打包贷款业务。

2、出口商装运发货并取得信用证项下单据后,按信用证要求向我行交单,收汇后相应款项用于归还打包贷款本息。

温馨提示

1、出口商必须是信用证的受益人,已过效期或船期及含有“软条款”的信用证不办理打包贷款。

2、出口商装运货物并取得信用证项下单据后,应及时向我行进行交单。